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2014-12-12 | 来源: 工人日报广告部
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重大部署。
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司法行政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美丽天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可以促进法治实践,法治实践又会激发人们自觉能动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机遇期,必须以法律手段作为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手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凝聚全社会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部门和政府法律部门,必须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作为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要求。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法治因其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基础性长久性作用。在法律日益普及、全社会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传统的行政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新要求。领导干部只有充分具备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促使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提高执法能力水平、维护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为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就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使各项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就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于法有据,减少工作随意性,增强规范性,保证公开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在稳妥推进改革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市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天津建设。
树立法治保障、服务为民理念,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机制。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必备要素。要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机制。一要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村居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二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延伸,不断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三要适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四要推进村(社区)司法工作室和法律服务超市工作,将司法所工作延伸到基层,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树立依法治理、服务群众理念,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应当做到维权与维稳紧密结合、法治方式与群众工作有效对接。一要按照源头治理的要求,在人民调解中更加注重服务群众,更加注重依法调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整体功能。三要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优势,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化解的长效机制,引导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树立全民普法守法理念,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的培养。一要下大力气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坚持不懈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普法从娃娃抓起。二要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健全普法长效机制,充分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开展普法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运用网络、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理念,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一要依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要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和特殊病人的特点,坚持以提高戒治质量为中心,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三要做好新时期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努力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树立规范执法、保障人权理念,健全严格公正执法、依法诚信执业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建立罪犯“无忧改造机制”、同心帮教基地,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二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网上办案平台建设,推进狱务公开,特别是要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重点环节,制定完善统一严格的程序规定和标准,确保执法规范。三要严格依法执业办案,认真办好每一个律师辩护代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案件和事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注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要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忠诚于法律作为实现自身价值和追求的准则,把坚守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职业情怀,用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约束自己,使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案件办理都能体现公平正义。
提升能力素质。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执法执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行风窗口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法、诚信执业,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加强制度约束。制度管长远,制度管根本,制度更具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建立健全廉政巡查制度和网上警务督查制度,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各项铁规禁令,切实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